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
[七屆]第37號
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,于2020年6月22日審議了市人民檢察院提請的人事任免事項,現將任免名單公布如下:
任命:
劉艷霞、桑彩紅、黃霞、馬遠、張慧娟、楊凱6名同志為許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。
免去:
李書勤、劉朝娟2名同志的許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;
吳明生、萬學央、張小敏3名同志的許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;
杜自闖、韓松太、楊鑫煒、郭亞峰4名同志的許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。
批準任命:
汪偉宏同志為禹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韓松太同志為長葛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郭亞峰同志為鄢陵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徐小燕同志為襄城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金曉華同志為魏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楊鑫煒同志為建安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批準免去:
侯華生同志的禹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
馬光禹同志的長葛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
汪偉宏同志的鄢陵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
金曉華同志的襄城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
任國強同志的魏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;
王偉同志的建安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。
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